報刊及物品管理科負責執行《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390章)。

條例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390章) 規管淫褻及不雅物品的發布和展示。條例旨在透過適當管制,防止青少年接觸不雅物品,從而保障他們的身心健康。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規定成立淫褻物品審裁處,對由出版商自願提供、執法機關提交,又或是經裁判法院審訊後轉介的物品的厭惡程度作出裁決。

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物品可被評定為三個類別:

第I類:
既非淫褻亦非不雅
第II類:
不雅
第III類:
淫褻

在《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下,「淫褻」及「不雅」包括暴力、腐化和可厭。凡屬不雅物品均不得向18歲以下人士發布,而且必須載有法定警告告示。至於淫褻物品,則一律禁止發布。

我們監察在市面流通的物品,有需要時會把懷疑違例物品交與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類別及轉介警方調查。我們巡查各零售點,包括書店、報攤、影視店和電腦商店等,審查是否有租售淫褻及不雅物品。香港海關和警務處也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指定執法機關。

為提高公眾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認識,我們舉辦多項公眾教育活動,詳情載於此網頁

執法數據

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Arr哪些物品受《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監管?
所有符合《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條例》)對「物品」定義的物品都受本條例監管。在《條例》下,「物品」的定義是「內容屬於或含有供閱讀、觀看或供閱讀兼觀看的資料的任何物件,亦指任何錄音,以及錄有一幅或多幅圖像的任何影片、錄影帶、紀錄碟或其他紀錄」。
Arr「淫褻」及「不雅」的定義是甚麼?
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任何事物因為淫褻而不宜向任何人發布,即屬「淫褻」;及任何事物因為不雅而不宜向青少年發布,即屬「不雅」。而「淫褻」及「不雅」包括「暴力、腐化及可厭」。
Arr「發布」的定義是甚麼?

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任何人有以下行為,不論是否為了牟利,均屬將物品發布:

  • 將物品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出借予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
  • 如物品內容屬於或含有供觀看資料的物品,或性質是錄音或是錄有一幅或多幅圖像的影片、錄影帶、紀錄碟或其他紀錄的物品,將該等物品向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或為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
Arr「公眾」的定義是甚麼?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公眾人士」包括任何一類的公眾人士。在《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下,「公眾人士」的定義更包括任何會所的成員。
Arr淫褻物品審裁處用甚麼準則評定物品的類別?

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淫褻物品審裁處在評定物品是否淫褻或不雅時,須考慮以下因素:

  • 一般合理的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且就物品而言,考慮該等標準時並可考慮檢查員根據《電影檢查條例》(第392章)第10條就該條例第2(1)條所指的影片所作的決定;
  • 物品或事物整體上產生的顯著效果;
  • 如屬物品,其發布對象、擬發布對象或相當可能發布的對象是哪些人,或是哪一類別或年齡組別的人;
  • 如屬公開展示的事物,該事物正在或將會在何處公開展示,以及相當可能觀看該事物的是哪些人,或是哪一類別或年齡組別的人;及
  • 該物品或事物是否具有真正目的,或其內容是否只是掩飾,以使其任何部分成為可予接受者。
Arr物品在推出市場發售前,是否規定必須先呈交作檢查?

沒有這方面的規定。但是,出版商可自行把有關物品呈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類別。

Arr《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對發布不雅物品有甚麼規定及罰則?

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有以下規定及罰則:

  • 不雅物品必須以封套密封及在封面及封底附有警告字句。如封面和封底並非不雅,物品須以透明封套密封。如封面或封底屬不雅,物品須以不透明封套密封。不雅物品不可向18歲以下人士發布。
  • 須在封面或封底清楚而顯眼地印上其出版人的姓名或名稱、營業地點的詳細地址及電話號碼。

不論發布者是否知道該物品是不雅物品,如被裁定發布不雅物品罪名成立,首次定罪最高刑罰是罰款港幣四十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第二次或其後定罪最高刑罰是罰款港幣八十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Arr《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對發布淫褻物品有甚麼規定及罰則?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規定任何人都不得發布淫褻物品、管有淫褻物品以供發布,或輸入淫褻物品以供發布,不論發布者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淫褻物品,若被裁定罪名成立,最高刑罰是罰款港幣一百萬元及監禁三年。
Arr在互聯網上發布的資料是否受《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監管?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條例》)適用於在香港境內發布的物品,包括在互聯網上發布的資料。印刷品及互聯網發布的資訊都受到《條例》的條文規管。該條例的主要作用是管制淫褻或不雅物品的發布。在互聯網上展示按《條例》有可能被列作第II類物品(不雅)的資訊前,須加上寫有法定警告字句的首頁。有可能被列作第III類物品(淫褻)的資訊則一律不准發布。

為了向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提供指引,特區政府與香港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協會合作,制定自我規管的《規管淫褻及不雅資訊的業務指引》